隨著城市和工業建筑的復雜性增加,貨梯作為多層丙類企業物流與生產的重要垂直運輸設備,其安全設置成為隱患防控的關鍵問題之一。本文從法規與規范依據出發,結合火災風險特點、消防防護目標和工程實施的可行性,系統分析了多層丙類企業貨梯是否應設置消防前室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技術與管理建議,旨在為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使用管理方及消防監督機構提供參考。
一、問題背景與界定
丙類企業與貨梯的定義
在我國消防分類中,丙類企業通常指具有一定危險性但火災危險性相對中等或較低的企業,例如一般輕工、倉儲、小型加工類企業等。貨梯是用于運送貨物(有時兼顧物料和設備)的電梯類型,常設置在生產車間、倉庫或建筑立面,為企業提供垂直物流服務。“消防前室”的含義
消防前室通常指設置在防火分區之間、通向安全出口或消防電梯/消防樓梯前的封閉或半封閉空間,其功能包括:作為防煙、防火的緩沖區,防止火災煙氣外溢;為疏散人員和消防救援提供暫避或中轉空間;保障動力或控制設備的安全布置(如電梯控制柜、消防聯動設備等)。在電梯防火設計中,有時針對消防電梯設置前室或前室兼做消防電梯前室的要求。討論范圍
本文討論的核心問題為多層丙類企業設置的貨梯(非公共客梯、非消防電梯)是否必須或宜當設置“消防前室”,以及在何種條件下設置、應滿足哪些技術要求與管理措施。
二、相關法規與標準要求
現行法律法規與 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確立了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與驗收、消防設施維護等法律框架,但對具體電梯前室設置多以規范性文件與標準作具體規定。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忘錄》與各地消防技術規定:有些地區針對特定場景會提出電梯間與樓梯間的防火分隔、前室設置等要求。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最新版):該規范對電梯前室、前室的適用情形、尺寸、耐火等級、防煙和通風等做出明確條款。需要注意的是,GB 50016 對消防電梯及其前室有較為明確的要求,而對普通貨梯的前室設置則多以防火分區和疏散安全目標為判斷依據。
(4)《自動扶梯和電梯使用維護保養規則》《電梯安全監察條例》等職業安全與維護標準也間接影響貨梯的防火與運行保障。
(5)地方標準與行業規范:某些地方或特殊行業對貨梯與疏散通道、防火分隔等有更具體的補充規定。標準性結論(總體傾向)
從現行規范看,消防前室作為一種防煙、防火的空間控制措施,其設置具有明確法律與技術依據,但是否必須針對貨梯統一設置前室,需結合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人員密度、疏散方式、貨物種類(燃燒性、危險性)、與樓梯及其他疏散設施的布局等因素綜合判定。換言之,規范并未一刀切地要求所有貨梯都要設置消防前室,而是按功能定位、危險性和防火目標來決定。
三、從火災風險與功能需求的分析
火災風險特征
(1)貨物種類與火災強度:丙類企業涉及的貨物或原材料多樣,從紙箱、紡織、塑料到小批化學品等,若存在可燃堆放、包裝材料堆積或粉塵聚集,貨梯井及周邊區域的火災蔓延風險會顯著上升。
(2)荷載與通風條件:貨梯井為豎向豎井結構,若與建筑其他防火分區相連,易成為煙火豎向蔓延通道。
(3)人員與疏散:雖然貨梯主要用于物料運輸,但在某些情形下人員可能誤乘或依賴貨梯進行垂直移動。貨梯附近若無安全疏散設施,人員疏散風險增加。
(4)電氣與設備危險:電梯電控柜、牽引機房、照明線路等存在電氣火源風險。消防前室的防護功能
(1)阻止煙火蔓延:作為防火分隔與緩沖空間,前室能減少煙氣進入樓道或疏散通道,為人員疏散爭取時間。
(2)保護疏散與救援通道:前室可作為疏散人的短暫避難或轉移場所,并為消防隊員進入火場提供相對安全的中轉區。
(3)確保重要設備安全:通過設置專用前室并采取滅火、通風措施,可保護電梯控制設備或消防聯動設備在火災中保持可用。
(4)實現系統聯動:前室門、通風、排煙與電梯聯動可參與消防控制系統,使電梯在火災時處于規定狀態(如返回層、禁用等)。是否設置前室的工程與安全考量
(1)建筑規模與層數:多層建筑(尤其5層以上或人員頻繁活動的場所)若僅靠樓梯和常規防火分隔無法滿足疏散時限,則應考慮設置前室以提高疏散安全性。
(2)貨梯類型與用途:專用于運輸易燃易爆物品或大量可燃貨物的貨梯,其防火防煙要求更高,應優先考慮設置前室或至少采取等效的防煙、防火措施。
(3)與疏散通道關系:貨梯若直接開向公共走道或消防樓梯間,未設置前室可能破壞樓梯間的防煙功能,影響整棟建筑的疏散安全。
(4)建筑耐火等級:低耐火等級建筑對外部防護依賴性更強,可能需要通過設置前室等局部強化防護措施來補強。
(5)投入與施工可行性:實際工程中,受建筑空間、成本和改造難度限制,應評估設置前室的技術可行性和性價比,并考慮替代措施(如增強門窗耐火等級、安裝自動滅火系統、強化分區隔斷與自動排煙)。
四、典型情形的判斷建議
以下按常見工程情形給出是否建議設置消防前室的判斷原則(以安全優先、符合規范為指導):
建議必須設置消防前室的情形
貨梯為主要通往生產或倉儲層的垂直通道,其井道或出入口直接連通主要疏散走道或樓梯間,從而可能影響樓梯間的防煙效果。
貨梯運輸大量可燃物、包裝材料或危險化學品(按化學品類別和用量評估火災危險性較高)。
建筑為人員密集場所、層數較多且疏散距離大,前室作為防煙與疏散緩沖區屬于必要措施。
地方或行業規范明確要求設置的情形。
可根據風險評估決定的情形
貨梯位于具有獨立外開門的貨物分區,且貨物火災危險性中等,建筑采用完善的分區與自動滅火系統。可通過風險評估決定是否可采用等效保護措施(如防火門、獨立排煙系統、自動噴水)。
貨梯為小型倉儲或車間內的物料升降機,使用頻率高但貨物可燃性低,且附近有完善的疏散樓梯和防火分隔。可以考慮不設置專門前室,但需強化門窗耐火和通風排煙設計。
一般不必設置前室但需采取替代措施的情形
單層或低層建筑(如廠房、倉庫)且貨梯僅用于短距離垂直運輸,建筑整體防火分隔清晰、滅火設施完備、人員密度低;在滿足規范的前提下,可不設置前室,但應保證貨梯井與其他空間之間的耐火分隔、安裝防火門及必要的排煙設施。
貨梯設置在外部貨運井道且與主建筑防火分區獨立、開閉設施可靠、自動滅火系統覆蓋充分,可視情況不設前室。
五、技術要求與設計要點(若決定設置前室或替代措施)
前室的耐火等級與防煙要求
前室建筑圍護結構應滿足規范規定的耐火等級,門窗、門縫和穿墻孔洞需采取相應的防火封堵措施。
前室與樓梯間、疏散走道之間應設置常閉防火門,并應配備自動關閉裝置和必要的聯動控制。
前室應設置機械排煙或自然通風設施,且排煙設施應滿足火災時保持凈空與排煙效率的技術要求。
與電梯消防聯動的設計
前室門與電梯控制系統應實現聯動:在火災情況下,能自動將貨梯切換為規定狀態(如回層并關閉,不允許運輸),并對相關電控設備實施斷電保護或消防專用電源供電。
若貨梯井或機房位于前室附近,應設置隔離措施,保證機房及電控設備在火災時不被煙火侵襲或能夠安全關斷。
人員疏散與避難功能
前室尺寸應能滿足短時內人員避難與疏散疏導的需要(尤其在貨梯周邊常有工作人員時),并設置清晰的疏散指示標志與照明。
若前室被設計為兼作避難層或避難平臺,其通風換氣、防火分隔及疏散出口數量需滿足規范要求。
自動滅火與檢測設施
前室及貨梯井應納入建筑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或其它合適滅火系統)和探測器布置范圍,提高在初期火災被迅速發現與抑制的能力。
對易燃堆放區域,建議結合噴淋、氣體滅火或局部滅火裝置等主動防護措施。
維護與日常管理
前室與前室門應保持經常性檢查,確保門禁、自動關閉裝置、密封性能和排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對貨梯的使用進行管理,禁止人員在火災條件下使用貨梯疏散;在企業內部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演練,確保工作人員熟悉前室用途與疏散路線。
六、經濟性與可行性考慮
成本與收益評估
設置消防前室會增加建筑造價、占用空間并影響布局。在工程初期應通過火災風險評估(QRA)和技術經濟分析判斷投資收益比:在高風險場景,前室投資可顯著降低潛在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風險,從長期看經濟可接受;在低風險場景,可選擇成本較低的等效防護措施。改造與既有建筑處理
對于既有多層丙類企業建筑,改造設置前室可能存在結構與空間限制。此類情況下建議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加強貨梯井與房間的防火分隔、安裝自動滅火與探測系統、改善疏散通道并制定嚴格的物料堆放管理制度,同時向消防部門申請具體驗收意見,采用風險合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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